最近看完了Google會怎麼做(What would google do?)這本書。
總的來說,在下覺得全書的主旨就是『放手,然後互動』。
以傳統產業來看Google與Facebook的成功,簡直可以說是他們成功的匪夷所思。以傳統產業的想法來說,我必須要做出一個好的產品,一個好到大家都需要且競爭者無法模仿的產品。這樣,我就能擁有廣大客戶群與高毛利,進而產生可觀的獲利。
但Google卻不是這麼一回事,他創造了個好產品,但卻不跟使用他的大眾(客戶)收費。一個好用,卻沒有毛利的產品?這有沒有搞頭阿?
現在大家都知道,這可是門可怕的高獲利生意。
只要一個產業擁有高毛利,進會有無數競爭者蜂擁近來,接著毛利開始下降,直到這個產業的毛利只比成本高上一些(或只該說比銀行利率高一些),競爭者才會停止進入,有的時候甚至還會發生競爭者同時進入,造成產量大增,產品供過於求結果毫無毛利可言的情形(DRAM)。
在下認為Google厲害(該說弔詭?)的地方就在這邊。他吸引人使用他,所謂有人潮,就有錢潮,但若這時他就向使用者們收錢,那麼或許就沒有今天的Google帝國了,他的作法也是利用人群,但卻是向想獲得人群關愛眼神的商人們收取廣告費用。
仔細想想,這策略這真是太厲害了。免費又好用,這為Google贏得為數眾多的死忠使用者,建構了強大,難以突破的屏障。任何對手想要擊敗Google,必須要先想設法搶奪他的使用者。但,這可能嗎?當然有可能,但過程恐怕漫長而且痛苦。要想將這過程縮短,應該有這兩個可能,第一,一群天才創造出一個『明顯』比Google更快更精準的搜尋引擎。第二,Google自己犯錯,將市場拱手讓人。
第一個可能在下無法做出任何評斷,不過要說上幾句的話,在下只能說以Google花錢請天才不手軟的狀況,就算這天才真的出現了,恐怕也是出現在Google裡面。至於第二個,Google會犯錯嗎?當然會。但,會犯致命的錯誤嗎?以他的模式,很難。那他的模式是什麼呢?就是這書本要給我們的訊息『放手,然後互動』。
Google的成功,在於吸引大量使用者,那麼,要如何吸引使用者呢?除了產品要好;其實,產品不夠好,或許也會是一大助力;同時也要適度將控制交給使用者,讓人們參與其中。
依照著名的馬斯洛需求五等級(生理需求→安全需求→社交需求→尊重需求→自我實現需求)來看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興趣,有社交需求,但以往周遭可能沒有志同道合的朋友,不過現在有了網路,世界零距離,所以人們喜歡網路,會在網路上創造一個個不同的社群。要上網,不免就會用到各種軟體,這當中做基本的要算作業系統以及搜尋引擎。如果對使用的軟體不滿意,就會抱怨,如果沒得到任何回應,就會覺得不受尊重,也就是違反了尊重需求。
相反的,如果有人抱怨時,你回應他,虛心檢討,他就會覺得受到尊重,滿足了尊重需求,一旦有兩個相同的產品供他使用,一個能滿足,一個不能滿足他的受尊重需求,當有人問他時,他會推薦哪一個呢?更甚者,如果能主動接觸使用者,甚至放出某種程度的權限,邀請人們提供更好的想法,一同研究開發,讓人們覺得這個產品的成功他也有盡份心力,在愛屋及烏的想法下,他能不強推嗎?此外,在被請求幫忙的人中,也許會有些人進而達到自我實現的最高等需求,這種等級的人的生產力可是非常驚人的,而且,公司還不用付錢給他,這可真一舉兩得阿(以寫維基為己任的人們,就給人這種自我實現的感覺)。
除了核心之外,其餘能開放的都去思考是否開放,主動接觸使用者,聽取其意見,或許就是擁有龐大使用者的不二法門。
在書中,也舉了很多各產業如果以Google的想法來會怎麼樣,這當中,有幾個在下覺得感觸最深。
首先是報業。不管是人或公司,都喜歡待在舒適區,不想改變,所以網路蓬勃發展報業是受害極大的產業。報紙銷路越來越差,為降低成本而裁員,人員變少更難挖掘出好的新聞,人們更不想看新聞,銷路又變更差,如此惡性循環,報業自然會每下愈況。如果換個方式呢,如果報業善用網路換變什麼樣子呢?
第一個好處,就如書中所講,不用或只需印少量紙本即可,這樣可以大量節省成本而且還有環保的好處。其次,新聞上在網路上,這樣可以隨時就跟新,讓大眾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得資訊。再來,網路上資訊雖然很多,卻有相當大的比例都是幾無價值訊息,要想吸引目光需要以質取勝,所以需要大量的記者去進行深度報導(這樣也不會裁員了),以台灣為例,地方新聞都只是區分北中南三區,其實可以與地方結合,以縣,甚至是數個鄉鎮為單位進行報導,這樣可以找出許多有價值的新聞(不過無冕王朋友們的想法也要先改一下,不是只有不好的事,才是有價值,好的事情更有價值,誰家不喜歡因好事上報,多一些這種報導,所有人為了上報就會起而效法爭相做好事,進而將社會風氣引道向正面)。而且,現在出外工作的人多,如能對各鄉鎮做深入報導,一定能吸引屬於那鄉鎮人們駐足,畢竟誰不關心自己家園呢?
做出深度報導,觀看新聞的人增多,人潮吸引廣告商掏腰包買單,收入增加僱用更多記者做出更深入的報導,看新聞的人更多,吸引更多廣告商,收入更增加。如此原本的負向循環轉變成正向循環,報業的大老闆們哪,您還需擔心什麼呢?
第二有感觸的,要算是出版業。書本,是要給人看的。如果作者再書寫作品時,就先將內容放到網路上,讓書友們給予意見,那會發生什麼事呢?書的核心內容依然由作者掌握,細部則依書友們們意見適度修改,如此一來,同樣基於愛屋及烏的心態,未來這本書出版時,可就立刻擁有一群強力且自發的宣傳部隊,離暢銷排行榜的距離也不遠了。
最後一個有感觸的,要算是各企業行銷制度吧。以往的行銷,都是在報紙或電視上打廣告,有網路後變成在各大入口網打廣告,後來又與Blog結合,讓有名的格主們來進行宣傳。但在這媒體氾濫,資訊爆炸的年代,這些宣傳真的會有很大的效果嗎?讓我們捫心自問,我們會去看那些廣告嗎?很少吧。所以比起過往,廣告現在的效果已經大打折扣了。人們以不輕易相信廣告,對Blog宣傳也會抱持懷疑,如果廠商們直接接觸客戶,主動表示關切,應該會有效許多。舉例來說,如果今天我們在全國電子或燦坤等商店購買商品,幾天後就接到客服電話,詢問商品滿意與否,使用上是否有問題等等主動型的關心,你下次再上門購買的機率有多高呢?應該非常高吧,畢竟人天性就會歡受尊重,被關心。所以說,縮減廣告經費(廣告依然要打,不然沒人知道你的產品),多僱點客服,對客人們進行主動式的服務吧。
這個世界瞬息萬變,企業想要墨守成規已不可能,必須要不斷求新求變,但不是所有改變都是正確的,這本書提供了我們Google,這個創新贏家的思考模式讓我們做為借鏡,告訴我們一條簡單可行的改變之道,是的,只要你肯放手,互動,你將有意想不到的收穫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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